1. 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转让标的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及备查文件。本次资产转让,转让方和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不保证转让范围内的资产的完整性及品质,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不接收标的资产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2.标的清单仅供参考,标的完整性以实地考察为准,交割时以实物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可至现场仔细、认真查看、评估转让标的实际状况(包括存放地点、技术状况和标的参数),成交后,受让方须按转让标的现场实际状况受让。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对挂牌标的所涉及的具体范围、品名、型号、数量、品质等均不作承诺保证,不承担一切瑕疵担保责任。 3.项目成交后,转让方将协助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在办理转让标的权属变更手续时产生的一切相关税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拖车等其他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4.受让方清运期间发生的标的遭损坏、灭失、价值缩减以及因拆除、清运等行为导致他人之人身、财产权益受损等风险和责任,皆由受让方承担。 5.意向受让方在咨询展示期间内,有权及有义务了解和查验挂牌标的,并对挂牌标的可能存在的和潜在的瑕疵作全面审查和勘验,或聘请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竞买方一旦交纳了保证金,即表明接受该标的现状(包括缺陷)。 6.成交后,受让方向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支付的服务费,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开具服务费发票,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不开具其他任何票据。 各标的所在地详见标的清单,具体地址以实际为准。意向受让方自行对本次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至相关部门了解该转让标的包括但不限于有无违章记录、车船税的缴纳情况、年检情况以及强制报废期情况等事项,挂牌标的车辆均不含交强险,提档时受让方需要购买交强险,否则转让方不负责办理提档;意向受让方在提出受让申请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的内容,一旦提出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对转让标的全部状况做出充分了解,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现状为由拒签买卖合同或拒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须承担相关的全部违约责任。 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参与竞买,即表明受让方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